11月26日至27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组对赣榆县和东海县申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对两个县在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以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副司长李远为组长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组对赣榆县门河中药材种植观光园、欢墩万亩无公害芦笋基地、抗日山烈士陵园等项目和工程进行现场考察。考核组认为,赣榆县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将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一致同意该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 通过听取汇报,审阅相关档案及民意抽样调查,实地考察部分建设项目及工程,验收组认为东海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措施扎实,取得显著成就,准予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