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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报往期回顾 >> 2006年12月15日 第50期 总第963期
房屋未到期被赶 不合法
来源:   发布日期: 2006-12-17    文字大小[    ]

    新浦区秦女士问:我与丈夫共同租用李某房屋一年,但租用到两个月时丈夫突然病故,现李某要求我搬出,是否合理?

    答:根据《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你的丈夫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但你作为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李某要求你在此期间搬出,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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