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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区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东部城区大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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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机关家园 发布日期: 2006-12-22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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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东部城区大开发、大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连云区法院作为审判职能部门,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连云区法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东部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连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新收案件191件,同比上升了16%。该庭一方面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起到震慑的作用。另一方面从自身入手,提高审判人员的效率意识,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减少社会矛盾。 在民商事案件中,与东部城区大开发、大建设密切相关的案件有房屋买卖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连云区法院对争议的标的物可能阻碍东部城区建设进程的案件,从立案阶段即进行跟踪,在审理环节上强调“快”的同时,把握案件质量,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对于道损案件的大幅度上升,该院则进一步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作用,从调解、保全、先予执行等方面探索案件处理的新途径,从而达到息诉止纷的目的。 东部城区房地产价格的上涨,造成拆迁补偿费与以往相比悬殊极大。如2001年12月已执结的一案,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局依法对王某的房地产进行评估、拍卖,当时的成交价格为15000元。目前,原王某被拍卖的房地产被通知即将拆迁,拆迁总价格为93000余元。于是,王某的儿子以法院当时“没有通知案件当事人参加竞买”为由进行投诉。结果证明,执行人员的办案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今年以来,类似这样的信访件已有多件。业务庭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结果,通过共同努力让当事人息访,从而维护东部城区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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