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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豪华会议中心“挤”走了烈士陵园?
来源: 江南时报  发布日期: 2007-1-8    文字大小[    ]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先斩后奏”兴建豪华会议中心,本报2006年12月25日已作了相关报道。见到报道后,有读者再次来电,披露会议中心用地属违规划拨,擅自变性,因为,这块土地原本是确定为“瞻仰景观用地”。近日,记者再次前往潘黄镇进行深入调查,试图揭开这个小镇“会议中心”的多层面纱。

  烈士牺牲地建起豪华会馆

  说起潘黄镇名称的由来,就不得不提到两位烈士。在抗日战争期间,有两名安徽籍新四军干部潘克、黄炜,在现今潘黄镇境内与敌人战斗中不幸牺牲,为了纪念烈士,当地将烈士牺牲地命名为“潘黄”,即现在的潘黄镇。但两位烈士在天之灵感到不安的是,几十年后在他们牺牲的土地上,一场关于景观瞻仰之地是否可以兴建政府豪华会议中心的争论,让原本安静的潘黄变得浮躁起来。

  盐都区潘黄镇位于盐城市区西南郊约五六公里,潘黄会议中心就在镇政府大院正对面。进入庭院大门,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一条长长的仿古式景观走廊,走廊左侧是一片清澈的池塘,一条曲折的水上石板小路通向水面中央的人工小岛。在景观走廊的右侧,是葱茏的树木和绿地,在院中,一座三层的仿古式建筑依水而建,名为“八方神韵会所”,这幢建筑就是潘黄镇的“行政会议中心”。

  进入该会议中心大门,首先进入记者视野的是装潢富丽堂皇的大厅,在大厅服务台旁边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壁画,两边悬着一副“仙飘潇洒现如来,逸雅逍遥观自在”的对联。大厅左侧是一个宴会大厅,还有几间装潢考究的宴会包厢,二楼则是一座能容纳数百人的大礼堂、一个小会议室和一个贵宾接待室,三楼是6间标准客房。记者看到,这座大楼内,无论是宴会厅、包厢、会议室还是客房,装潢均十分精致、豪华,总建筑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在楼下的庭院内,还建有一座九龙壁雕塑,虽然时至冬季,但大量的耐寒植物仍将院内打扮得绿意盎然。

  据了解,这座很是气派的行政会议中心为该镇政府的办公设施,平时除了供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接待客商、开会外,也对外营业。

  招商引资之需和市场化之作

  潘黄镇副镇长刘永生告诉记者,现在的潘黄镇是由原来的潘黄和马沟两个乡镇合并而成的,工作人员较多,办公条件十分艰苦,迫于无奈,镇政府才着手建设会议中心。那么,潘黄镇建设会议中心的最终意图是什么呢?刘副镇长强调:“最主要的还是为了招商引资,潘黄镇近几年抓住了机遇,发展很快,而客商来潘黄进行考察的人次也是成百上千,每次苦于没有合适酒店的尴尬,只好多花经费来到盐城招待,为了提高潘黄的形象,给客商留下一个好的印象,也为了节约潘黄的招待费用,潘黄才决定建设一个会议中心。”但建设会议中心得要花上一笔不小的费用,于是潘黄镇就采取了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便减轻政府的经济负担。

  “当得知潘黄准备建设会议中心一事,一些客商纷纷找上门来,最终敲定会议中心由沈某出资建设,土地由政府提供,经营所得也归沈某,沈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的租金,经营时间定为30年。”刘副镇长说:“总体来说,我们是通过市场化来运作,不让政府花一分钱,并能够让会议中心建立起来了,运作还是成功的。”

  据记者向有关人士了解,市场化运作必须要通过挂牌竞标。为此,记者来到了盐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查阅了相关资料之后表示,盐都区所有的竞标都能在盐都招投标网上查阅出来,但却没有找到潘黄镇会议中心的挂牌竞标记录。那么潘黄会议中心又是如何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呢?对此,刘永生副镇长解释称,当时是进行招投标的,不过范围比较小,只是在镇里进行的。当时是按照“谁的标准更利于政府就出让给谁”这一标准来定的,最终沈某脱颖而出。

  烈士陵园让位政府形象工程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一个消息说:这样一座设施豪华的行政会议中心,是建在原来烈士陵园的土地上,到现在为止土地的使用证依旧没有变更。为了求证此事,2006年12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在该局地政地籍科希望能够看到该会议中心的存根,一位工作人员自称是打工的所有事情都不知情,声称相关事宜由他们蔡长春副局长负责发布。而蔡副局长对此则称,目前这件事比较敏感,要采访必须先经过宣传部门的批准方能进行,并一再表示:这是规定,希望记者能够理解。随即,记者又来到盐都区委宣传部,但同样遭到婉拒。

  虽然正面采访未能如愿,但记者还是从该国土局的一位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这块编号为014033749的土地性质是‘全民制’(即国有土地),出让方式为政府划拨用地,土地用途一栏填写为“瞻仰景观”用地。”也就是说,镇政府在原本是烈士陵园的土地上,建起了这座高档次的‘形象工程’。”

  对此,潘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永生解释称,在之前,这块地作为政府公益用地一直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直到去年在建设会议中心时才到上级国土部门办理“确权”手续。刘副镇长称,无论是烈士陵园还是行政会议中心,都是政府划拨用地,土地性质并未改变。“只是改变了一下用途,将原来的瞻仰景观用地‘调整’为镇行政会议中心用地。”他称,当初的烈士陵园很狭小,建立在会议中心左边的小河内的小岛上,由于小岛地方有限,每逢清明时前来祭扫的人就拥挤不堪,因此潘黄镇于1998年将革命纪念碑迁移到别处,此后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保留这块地“瞻仰景观”的用途。

  刘副镇长称,虽然土地用途已经改变,但行政会议中心仍属公共设施。他解释说,会议中心是专门为政府提供餐饮和开会的地方,政府是主体,仅是将土地承包给了沈某,租期30年,年满之后归还给政府。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规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潘黄镇刘永生副镇长在接受其它媒体采访时甚至道出了这样惊人的话语:“这个会议中心的建设是政府行为,但不是由政府直接出钱兴建的,而是通过‘借资’的方式,让一名个体老板出资200多万元兴建的,但政府对这个行政中心拥有所有权,让出资方使用30年后,政府收回使用权。”至于为何要借“资”兴建这个会议中心,刘副镇长称是为了“节省政府开支”。

  记者就此向刘永生副镇长进行了证实,刘副镇长解释道:“因为潘黄会议中心建设花费达到了250多万,其中规定该会议中心仅是租赁30年,而资产还是归政府所有,所以说这其实就是等同于变相借资关系。”

  那么,土地用途是否可以擅自改变?乡镇是否有权划拨国有土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是否可以擅自建立会议中心?记者带着这些疑问来到了盐城市国家土地资源管理局,该局建设用地处李恬副处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其介绍,国有土地可以改变用途,但必须得通过规划部门的批准,并且要补办出让手续,此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李恬副处长强调,划拨土地必须要由县级以上的政府划拨,乡镇无权擅自划拨国有土地。同时,对于“瞻仰景观休闲用地”是否可以建立会议中心一事,李恬副处长表示不可以,会议中心为机关用地而非“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如果进行商业运作土地性质则应该是“商业用地”。

  专家认为工程实属劳民伤财

  政府为了“形象工程”,竟动起“瞻仰景观休闲用地”。而此前盐都区潘黄镇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建设会议中心“也是为了提升我们政府部门的形象,主要是为了招商的便利,不然我们这么大的一个潘黄镇连一个像样的开会地方都没有,导致一些工作无法开展”。那么是不是潘黄镇不建设会议中心就一定影响当地的经济建设呢?记者查阅潘黄镇近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资料得知,该镇这几年来抓住盐城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契机,发挥近城优势,经济总量连年跨大步,从2001年财政收入1819万元的基础上一路飙升,至2003年的3724万元,增长了59.9%,2005年财政收入则突破了亿元大关,实现10366万元,此类种种数据都显示出该镇的经济发展与建“会议中心”似乎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并不像该镇负责人所言,没有会议中心就“导致一些工作无法开展”。一些读者就此也致电本报认为,潘黄镇有关领导把建设“会议中心”说成是发展地方经济必要条件,有悖于我们党长期以来一贯提倡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映了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好大求洋”和“形象政绩观”在心中作祟。

  就潘黄镇有关人士所坚称的“建设会议中心仅为改善投资环境”这一说法,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部主任徐报喜教授也不以为然。徐教授认为,改善投资环境应该从多方面入手,而非党政机关建造一些楼堂馆所就能够所概括的。“投资环境不代表楼堂馆所,楼堂馆所不代表就是投资环境。”徐报喜教授强调,从本身乡镇的实际情况来看,适当的改善办公条件本无可厚非。但是当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刚起步不久就大搞形象工程,此种做法实属劳财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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