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1月 8日政协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07年1月21日至24日在新浦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市委书记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委员大会发言;
五、列席连云港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
六、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连云港市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初步审查情况的报告》;
八、选举;
九、其它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