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5日起,南京单价过万元的住房在购买时将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商业贷款。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新规从今年1月5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规,除了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单体车库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从今年起购买高档房和独栋、联排别墅也不得用公积金贷款,其中高档房特指单价1万元以上的房子,但对面积未作要求,大户型住宅只要单价低于1万元则不在限制之列,酒店式公寓以及一些小户型的住宅,不论总价高低,只要单价过万则无法用公积金贷款。另外,对于首付比例,商品房首付为三成,其中90平方米以下自住型购房可执行两成的政策优惠,二手房首付至少四成。
对于精装修住宅,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由于装修价无法认定,因此不管合同中如何注明,只要加在一起房价过万元就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南京不少精装修的单身公寓单价均在万元以上,但由于面积小,总价只有四五十万元,但现在却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如果按最多用公积金贷到30万元、贷款年限20年算,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59%,而商业性贷款利率打完八五折之后是5.814%,最终两者利息相差近5万元。
该市一位毕业两年多正在筹备购买单身公寓的李先生认为对单价进行限制并且“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公平,要限制高档房用公积金贷款最好还是从总价上进行控制。
由于总价并不算高,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额并不大,因此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比例也很少,该楼盘八成左右的购房者还是选择了商业贷款或者一次性付款。
一些开发商表示,如果有能力购买单价过万的大户型住宅的购房者很少会用公积金贷款,更多的是选择一次性付清或商业贷款,因此该新规对这部分购房者不会产生多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