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广成赵建军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1月1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广成、赵建军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广成、赵建军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