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第九指导督组利用一天的时间,督查海事局、海关、港口管理局、检验检疫局、港口集团等五家东部口岸单位自开展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对“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电话落实;党委(组)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两个动员会;组织学习规定学习篇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并参加学习讨论,被查单位人员相关学习记录;制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台帐;对第一阶段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征求意见情况(设立意见箱情况,开座谈会多少次,人次;征求意见表发放多少份,回收情况,意见多少条?问题多少个?);稿件信息情况;边查边改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第九指导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