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市物价、卫生部门批准市一院等7家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方案,我市的患者对公布的十余个单病种可选择限价治疗。时间已翻过2006年,经过几个月的实行,单病种限价执行的效果如何呢?
去年11月,市物价、卫生部门根据省卫生厅的文件批准了市一院等7家医疗机构实行单病种限价方案,今后,我市的患者对公布的十余个单病种可选择限价治疗了。这次试行限价的病种,主要是一些发病原因明确、发病机制清楚,且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常见病、多发病,如剖宫产、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白内障等等。不过,对于单病种限价方案,许多群众还不是很了解。
单病种限价是政府部门为了让利于百姓而制订的一项医疗政策,其目的就是使百姓对自己所看的病能够一目了然,对医院的收费进行控制。不过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此次单病种限价涉及的病种并不多。比如市一院只是对10个病种进行限价,其他6家医院最多的也只是对5个病种实施限价。全市涉及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的大约30个病种,都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
市卫生局副局长周伟说:“鉴于目前我市的诊疗水平和成本测算的水平,只能是选择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目的明确,没有并发症的疾病来确定我们单病种限价的对象。目前这项工作在我们这个地方只能是从事一项试点性的工作。”
由于区域不同,各个医院实行的限价方案的价格也不尽相同。如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市一院的费用是3600元,市中医院的费用是2400元,市二院的费用是2200元,一四九医院的费用是2100元。一种病的价格最大的相差达1500元,很多人对此产生了疑问。
市卫生局副局长周伟说:“我们在试点阶段主要是针对整个疾病的诊疗过程和疾病的核算等方面还不是非常有经验,所以对于怎么样定它的价格,在这方面可以说还不是很有充分的把握。另外,有的疾病比较复杂,它有很多地并发症,所以他的成本测算不大容易确定下来。”
单病种限价的价格虽然有高有低,而且涉及的病种有限,但是这并不影响到医院的服务水平,记者在市眼科医院看到,医生很认真地为患者检查,叮嘱吃药。有一位患者得的是青光眼,是属于单病种限价范围内的疾病,在医生精心治疗下,即将恢复健康,而所花的费用也控制在单病种限价规定的范围之内。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群众来说,单病种限价确实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单病种限价的施行,确实解决了一部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但是单病种限价也不是万能药,并不是包治包好。在患者患病期间,由于自身疾病带来的并发症、后遗症,治疗这些疾病的开销是需要患者自己负责的。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方医院的赵院长告诉记者,患者在进行治疗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医嘱,积极配合医生,不能凭着自己的主观臆断来看待疾病。
市一院东方分院副院长赵琳说:“希望我们的广大患者要认清单病种限价。我们的患者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很好的配合医院执行医嘱,如果在患者治病期间有一些患者家属提出来非单病种过程中的一些医疗要求,这个时候他所开展的一些服务项目是需要自己自理的。”
赵院长还告诉记者,在治疗过程中,很多患者也存在误区。有的患者认为既然实施了单病种限价,钱交得少了,那么医院对于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会不会打折扣呢?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是不会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的,而且单病种限价只是一种让利行为,对医院的赢利并不存在太大影响。
市一院东方分院副院长赵琳说:“我们开展单病种限价,它只是在医院保本薄利的基础上运行的一项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他的目的大家也是很清楚,就是医患双方有一个双赢,主要还是让利于老百姓。”
卫生部门目前推出的单病种限价方案,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医生用药进行监管。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生开出的用药量和药品价格都将受到严格控制,杜绝乱开药,开贵药的现象发生。其目的也是为了让更多物美价廉、疗效好的药品进入医院和药房,让患者用最少的钱享受最好的医疗服务。今年1月5日,我市又对239种常用处方药实施了降价。这也是让利百姓的一项措施。
政协委员张琳说:“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什么是最好的药品,对他们来说就是最便宜,疗效最好的药品就是好药,并不是说最贵的药是好药,所以好药的标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就是廉价、经典、治好病。所以让廉价经典的药品进医院、进药房,我想普通老百姓绝对是欢迎的。”
我市卫生部门提出的“单病种限价”政策,在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上,走出了实实在在的一步。尽管这只是很小的一步,但对患者减轻负担,还是有一定帮助的。我们期待单病种限价的病种能够再多一点、价格能够再便宜一点、开展的范围能够再广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广大老百姓在这项政策中能够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