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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2006年9月10日,我在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时被告知不能办理.原因是我的身份证号已经被人办理过驾驶证,案号是131123015759.且身份证号是我的姓名却是别人的,并出具了证明单据.给我的处理意见是让我去找这个人(单据上的人叫武忠,武强县前西代村人)削户后再给我办理.我在此村查询了一天也未找到.没办法就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在户籍网查询结果是根本没有武忠此人.且我的身份证号也没有与别人重号的记录.车管所失职,但因车管所和警察局不是一个系统不便查手.我又去车管所理论,管所理给出了证明书说车主在衡市车管所办得证.我又去了衡市车管所,但车管所给出的答复是武强县车辆管理所推卸责任,当案号的前几位131123代表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的.但因是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的,不便插入让我回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我又回到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这次武强县车辆管理所没有推卸责任,但还是让我找到办理假证的当事人削户或假证到期后在给我办理.就这样反复将近半年我的驾驶证还没办到.我不明白假证是如何从武强县车辆管理所办理的??????武强县车辆管理所为什么服务态度那没差,为什么推卸责任,且让我去大海捞针人?????????????????我现在为这奔波半年车费和误工费一千多圆,我已经上告无门望栏目关注 |
| 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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