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昨天,笔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今年,我市将根据住房保障资金的安排,市区计划落实450户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50户,400户获住房租赁补贴,享受补贴的低保、特困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12平方米以内,补贴标准调整到每平方米6元。
从2001年到现在,市区共新建廉租住房179套,对190户家庭进行了实物配租,向326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补贴资金94.6万元,为92户租住公房的家庭进行了租金核减。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是:具有市区常住城镇户口,并居住满3年的;享受低保、特困生活保障家庭,并接受民政、工会部门救济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县区低于8平方米)。保障标准为住房租赁补贴每人 1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5元;实物配租租金标准每平方米 0.58元。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进—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将住房租赁补贴扩大到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内的低保、特困家庭,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5元调整到6元,将有更多贫困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的政策。我市争取在“十一五”期间,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覆盖到人均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12万平方米、2400套廉租住房,解决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日前,省廉租住房检查调研组专家在听取汇报和实地视察后表示,我市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情况较好,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起逐步增加资金投入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目前经济房建设情况在苏北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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