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 日前,公安部已颁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比于旧《规定》,新《规定》驾驶考试部分内容调整较多,尤其是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考试标准、记分管理制度和重点车型驾驶许可申请条件等方面。
变化一:理论考试增加内容
与2004年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比,理论考试内容改革是新《规定》中的一个大亮点。理论考试增加了以下内容: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等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新《规定》还首次将文明驾驶知识列为考试范畴。
变化二:“九选六”与桩考并为科目二
目前,驾驶人考试的顺序为: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科目三(路考),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这次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将原属科目三考试范畴的“九选六”与桩考合并为科目二。
变化三:科目三考试难度增加
科目三考试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记者注意到新的考试项目明显更注重实际驾驶,使学习驾驶人获得更多的路面驾驶经验,以避免很多新手拿到驾照后不敢开车。
变化四:增加夜间考试
根据新《规定》,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学员要进行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申请其他准驾车型(如小汽车)的将按不低于总人数20%的比例确定部分学员进行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主要内容有夜间会车、路口转弯、通过急弯、坡路、超车等情况以及低能见度情况下能否正确使用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