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区罗先生问:我在去年初买了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买房合同,但一直没能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今年房子遇市政改造工程动迁,拆迁工作人员说我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不能拿拆迁补偿费。我究竟能否得到这笔房屋拆迁补偿费? 答:罗先生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房款,而且实际上也占有使用了该房屋,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买卖须经登记方能生效。也就是说房屋经登记产权才发生转移,购房人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由于你还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以不能办理拆迁补偿手续。你现在应当尽快与卖家联系,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以便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因此有关购买房子的当事人,购房后一定要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手续,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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