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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报往期回顾 >> 2007年05月04日 第18期 总第983期
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来源:   发布日期: 2007-5-8    文字大小[    ]

从本期开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栏目正式开办,欢迎投稿。
 图片摄于朝阳路段

征稿启事

    为积极响应全市开展的以“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和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 为主题的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暨全市交通行动计划(2007),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整治活动,给市民创造一个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本报即日起联合开设“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欢迎市民拿起相机踊跃拍摄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拍摄内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四)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五)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六)摩的、残疾人车、学生接送车及其他三轮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七)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占道经营;
(八)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及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稿件形式 

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请注明拍摄日期、地点、违章内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三、投寄方式 

数码照片直接传至dzydsb@163.com彩色照片邮寄至本报( 新浦解放西路6号连云港广播电视报社编辑部 孙先生收,邮编:222003 )。

稿件一经采用即付20元稿费,领取稿费时,请携带原稿及身份证。欢迎市民踊跃参与!
咨询电话:5462177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连云港广播电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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