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全市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作目标任务已被列入市及县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考核,为全面考核、评价全市2007年度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目标任务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推进完成情况,结合2006年度考核情况及省考评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各县区按照《2007年度连云港市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任务分解表》完成的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目标任务情况。
2、2007年度乡镇广电站和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管理及乡镇站建设情况。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时间:200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各县区按照《2007年度连云港市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组织人员逐项自查自评,在2007年12月30日前先做好自查工作,并填写自评表报市广电局考核小组。市广电局组成考核小组配合市目标办对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是检查微机档案,即核对2007年度新发展的有线电视用户与年度统计报表;二是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村,每个村5户,核对新增用户,查看网络建设及用户收视质量和对用户的服务情况;三是抽取1-2个乡镇广电站、查看乡镇站建设和管理情况。
三、考核要求。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
1、抵制检查和提供虚假材料的;
2、统计数据、会计核算弄虚作假的;
四、本办法由市目标办和市广电局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