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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正式抄告单位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7-6-5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某某同志(同学)于某时间在某某路段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现告知你单位,为营造港城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请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巡警新浦二大队将100余份交通违法抄告通知单送往不同单位,违法者都是近一个月来在交通整治中被查纠的。

  交巡警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今年5月我市正式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大中小学师生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执勤交巡警除了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及依法处罚外,还要详细登记当事人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处罚依据、处理情况及抄告单位、抄告时间等内容。

  交巡警部门将根据民警执勤时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进行核实,从中筛选出符合抄告条件的违法记录,填写《交通违法行为抄告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专人采取送单上门、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被抄告人所在单位,对教师、学生送达到其所在学校,公务员、现役军人送达至当事人所在单位;《通知单》要求被送达单位在30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交巡警大队。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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