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14日,保定市高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刘春诉孟秀娟离婚一案。律师当庭宣读了刘春的11岁女儿刘园园的日记,里面稚嫩的语言述说着父亲刘春的“婚外情”,众人惊讶不已。正是这本日记,让母亲孟秀娟打赢了这场官司。
富家女10万嫁妆助夫创业
1989年,孟秀娟从保定师范学校毕业后,在涞源县一所中学担任数学教师。孟秀娟容貌俊秀,身材婀娜,再加上富裕的家境,引来了众多的追求者。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孟秀娟邂逅了老同学刘春,他从西藏军区部队复员。刘春生动地讲述了他在青藏高原的许多难忘经历,很快赢得了孟秀娟的芳心。
在父母激烈的反对声中,孟秀娟毅然与刘春同居了。女儿的执著最终让父母妥协,1992年元旦,他们出了一笔丰厚的嫁妆,热热闹闹地给女儿办了婚礼。新婚之夜,刘春把孟秀娟紧紧地抱在怀里,流着泪说:“亲爱的,我只有好好爱你,给你一生的幸福,才不辜负上天对我的厚爱!”新婚后第三天,刘春提出了夫妻俩到拉萨去创业的想法。孟秀娟决定全力支持丈夫,她毅然拿出父母给的陪嫁10万元,去学校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和丈夫一起去了拉萨。
在战友的帮助下,他们在拉萨的八角街开了一家经营炒货和干货的小店。时光在夫妻俩挥洒的汗水里匆匆流逝,1994年,他们生下了一个美丽的女儿,取名刘园园,3年后,儿子刘乐乐也出生了。
到了2000年,夫妻俩的生意越来越好,已经积累了百万资产。这年夏天,他们花了35万在保定市高开区买了一套宽敞的跃层别墅式住房。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孟秀娟把6岁的园园和3岁的乐乐从拉萨送回保定,并把自己的母亲接到保定照顾两个孩子。
泪雨挽不回丈夫远去的心
2001年,夫妻俩又在拉萨的另一条街上开设了分店。分店的隔壁新开了一家经营工艺品的小店,店主是来自广西的年轻美丽的离异少妇王露萍。孟秀娟非常同情她的遭遇,经常关照她,不时做一些可口的饭菜给她送过去。
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刘春对孟秀娟说:“孩子在保定只有姥姥照顾,我怕会耽误他们的前途,要不你回保定吧,这里的生意我一个人就能打理。”回到保定后,孟秀娟一心一意照顾孩子,心里踏实了许多。可她又开始牵挂丈夫了,经常给丈夫打电话,每次刘春都说生意很好,身体也很好,让她放心。
2002年9月的一天,孟秀娟打电话给在拉萨同一条街上开店的一位老板娘。那位女老板立即说道:“小孟啊,你要再不过来,老公就不是你的了……”
孟秀娟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一夜,第二天就乘上了北京通往拉萨的飞机。晚上,当她走进拉萨的家,却没有看到丈夫。她又来到店里,问起丈夫的去处,伙计吞吞吐吐地说在隔壁店里。她立即走向王露萍的家。
此刻,刘春正和王露萍依偎在床上看电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孟秀娟会从天而降。孟秀娟的怒火如积蓄已久的火山一样爆发了,她操起一个玻璃杯砸向电视,电视屏幕顷刻碎裂了。她又要冲上去打王露萍,刘春上来一下子抱住了她,并把她拖出了门。刘春面对伤心的妻子,有一点点愧疚,但还是说:“对不起,我不能瞒你,我现在心里只有她……”
伤心欲绝的孟秀娟在拉萨只待了5天就回到了保定。回保定后,孟秀娟的心并没有死,她一直在默默等待着,她希望丈夫是一时冲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许会后悔自己的行为,回到自己身边来。可转眼2003年春节快到了,刘春既不回家过年,也不给家里寄一分钱。
直到大年初一,刘春才打来电话,一阵虚伪的问候之后,他说商店经营出现了问题,钱的事情叫孟秀娟想办法。以后每当孟秀娟打电话要钱,刘春都不接,到了2004年秋天,两个孩子的学费都没钱交了。9月,孟秀娟一咬牙把10岁的园园和7岁的乐乐送到了拉萨,放在王露萍的店门口就哭着跑回了保定。
丈夫起诉离婚还想独占房产
2005年春节到了,女儿和儿子被丈夫托人送回来了。分别半年的女儿一见到妈妈,就哭着扑到孟秀娟的怀里:“妈妈,我们好想你,爸爸对那个女人好亲热,她一点都不管我们,我们再也不回去了!”
孟秀娟紧紧地把一双儿女抱在怀里,疑惑地问:“你们是他的亲儿女,他就一点都不疼你们?”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假话,园园拿出了一个小小的本子,哭着说:“妈妈,我想你,我恨那个女人,可又怕被爸爸打,我就偷偷写日记,你一看就知道了!”
孟秀娟用颤抖的双手打开日记,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女儿稚嫩的字体:
2004年10月5日 晴 爸爸不要妈妈了,爸爸和那个女人好亲热,对我们一点都不好……爸爸老去那个女人那里,也不给我们做饭,我和弟弟好饿啊!我只好去各(隔)壁阿姨家要点吃的……
2004年10月8日 晴 爸爸终于回来了,还带着那个女人,她穿得好漂亮啊!我知道是爸爸给她买的……我们对爸爸哭着说饿,然后他和那个女人带我和弟弟去了一栋房子里。在那里我们睡了几个晚上,我和弟弟睡一头,爸爸和那个女人睡一头……
孟秀娟看着女儿的日记,心如刀绞,泪如雨下。她悔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把儿女塞给丈夫,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啊!她对两个孩子说:“好孩子,你们受苦了,以后妈妈再不把你们送到拉萨了!”
2005年3月的一天,孟秀娟突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刘春竟然到法院起诉要求和她离婚,他在起诉书上写道:“我因为性格不合起诉与妻子离婚。目前,我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已经把拉萨的店盘了出去,并用大部分款还了债。家中惟一的财产是在保定城市花园所购一套跃层住宅,鉴于当初创业时,家业都是自己经营所得,故请求法院把跃层住房判给我。”
孟秀娟做梦也没有想到丈夫竟然如此无耻和绝情,她彻底死心了,决定放弃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并请了东方律师事务所的陈立群律师做代理人。陈律师听了孟秀娟的讲述,觉得目前的情况对孟秀娟非常不利,他说:“刘春在起诉离婚前已经把店盘了出去,这显然是有所预谋,即使到拉萨取证也不一定能取得到。他和王露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长达3年,虽然违反了婚姻法,但是如果刘春不承认,其他邻居又不愿作证的话,是无法告刘春重婚罪的。如果你不能证明刘春有错,法院就有可能判夫妻共有的跃层住房两人平分。”
听了陈律师的分析,孟秀娟非常后悔,那么多次机会,竟然没想到留下一点证据。她只有寄希望于拉萨的那些街坊邻居。孟秀娟打了几个电话,没有一个人愿意作证。
女儿日记让母亲赢得官司
孟秀娟想尽了办法,也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5月1日,孟秀娟带着一对儿女去动物园。回家的路上,园园说:“哇,今天玩得太高兴了,一定要好好写篇日记。”孟秀娟猛然想到了女儿的日记,她赶紧打了电话给陈律师,律师随即赶了过来。
陈律师看了日记后,眼睛一亮:“这个日记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小孩子是不会说假话的,虽然目前还没哪桩案子把小学生日记作为证据,但它即使不能成为定刘春重婚罪的证据,也至少可以帮你赢得这场官司!法官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偏向你这一方!”
2005年6月14日,保定市高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刘春诉孟秀娟离婚一案。刘园园依偎在姥姥身边,她的心随着法庭的进展被强烈地牵动着。刘春估计到妻子没有证据指控自己与王露萍的同居事实,一脸委屈地编造了夫妻性格不合的谎言。正当关键时刻,陈律师出示了刘园园的日记并当庭宣读。那些稚嫩的语言,让在场的所有人唏嘘不已,人们纷纷把指责的目光投向刘春。
刘春大吃一惊,他狠狠地瞪着女儿:“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知道什么?她连成人资格都不具备,她的日记成为法庭的证据,岂不是太荒唐了?”陈律师慷慨陈词道:“正因为她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还不懂得撒谎。她用自己纯净的眼睛看到了这一切,用自己稚嫩的文字记录下的一切才最真实,她的日记最有资格作为证据!”
最后,法庭作出判决:准许刘春与孟秀娟离婚,位于保定市高新开发区的跃层小楼住房归孟秀娟所有,儿子归刘春抚养,女儿随孟秀娟生活,刘春每年支付女儿2000元的抚养费。
(本文涉及的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