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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报往期回顾 >> 2007年07月06日 第27期 总第992期
消费投诉台
来源: 连云港广播电视报  发布日期: 2007-7-6    文字大小[    ]

消费投诉台

王女士来电反映:

    日前,她将一件白色衣服送往新浦区政府附近的名为“赛维干洗”的干洗店,要求店主将衣服上的铁锈处理掉。店主当时答应,并称可洗掉铁锈。

     几天后,她去取衣服,发现铁锈并未被处理好,衣服上被染黄的面积更大了。店主称无法洗掉黄色,并拒绝赔偿。

反馈:

    “赛维干洗”店主解释说,这件衣服她洗了10几遍,因衣服是棉质的,无法将铁锈除根。别的干洗店也无法处理掉这铁锈。这不属于店家损坏,所以不赔偿。

    市工商局消保处俞广处长分析说,按规定,消费者送洗衣服时应说明衣服材料,如果干洗店无法洗干净要当场告诉消费者。

    王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店家应该赔偿。至于赔偿多少,由于《洗染业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1日实施,王女士衣服被洗坏发生在实施之前,所以没有确切标准。

    《洗染业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者可和消费者实行保值清洗,双方约定发生事故后的赔偿数额。

本报记者:庄庄

    如果您在消费时遇到了令您困惑的事情,如果您在消费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请您联系我们。“消费投诉台”将全心全意为您服务,依法维权。为方便您解决问题,在您反映问题的同时,请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被投诉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如实提供给我们,并且保留好证据,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电话:5462177     13776598587

      E-mail:denny_cy@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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