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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报往期回顾 >> 2007年07月13日 第28期 总第993期
灌南出现“无厘头”拆迁
来源: 连云港广播电视报  发布日期: 2007-7-16    文字大小[    ]

灌南出现“无厘头”拆迁

    今年53岁的周达洋是灌南县新安镇镇中村的一位村民,去年,他家居住的地方被列为拆迁范围,拆迁方是县文化体育局,具体拆迁事宜由县拆迁办公室负责。就在拆迁方向他下达房屋评估报告时,他意外地发现,为他家评估房屋的是一家没有资质的非法机构,其在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所有公章居然都是伪造的。

评估机构竟然是假的

    去年8月10日,自称宁夏力天房地产评估咨询事物所工作人员的刘茹平和另外一名同事一起来到周达洋家,在提供了该单位“资质证书”后,与周达洋商谈房屋评估面积和价格等相关事宜。8月14日,灌南县拆迁办送给周达洋家一份由宁夏力天出具的房产估价结果报告。仔细阅读估价报告以后,周达洋本人认为评估结果与自家房产现状存在较大出入。

    为了慎重起见,周达洋上网实名搜索宁夏力天并与之电话联系,而得到的答复却让他大吃一惊,宁夏力天不但在电话里称他们没有对灌南县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单位也没有刘茹平这个人。后经司法机关审查证实上述情况。而且,下达给周家的房屋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国家建设部、力天事务所和评估人的公章被查出都是伪造的。

    由于评估出现问题,加上补偿价格太低,周达洋拒绝拆迁。在此情况下,去年11月20日,灌南县拆迁办公室向他送达行政裁决书,裁决书认为:周达洋的房地产补偿价格,是经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及机械设备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得出的;实行的货币补偿结合宅基地安置是符合拆迁政策、法规规定的;要求周达洋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拆迁完毕。

    周达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下,向新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今年4月12日,新浦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公开开庭,依法撤消了灌南县拆迁办对灌南县新安镇被拆迁人周达洋限期拆迁的行政裁决。

    日前,记者来到灌南县拆迁办公室了解情况。在两次开庭中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的灌南县拆迁办副主任孙伟表示,自己曾经亲自接待过所谓评估师刘茹平以及她的领导韩德喜,他们两人在灌南县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是有事实依据的。而之所以出现宁夏力天不承认该单位有刘茹平这个人,并且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郑重声明,这一切都缘于宁夏力天和韩德喜本人之间存在合作纠纷。

    按照规定,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从事拆迁工作之前,应该先到当地房产、拆迁部门备案;相关职能单位必须就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合法从事价格评估工作。而据记者了解,灌南县拆迁办在对刘茹平提供的宁夏力天资质审核时,所看到的材料都是复印件,没有看到原件,也没有和宁夏力天评估机构总部进行核实。

    对此,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一位姓周的负责人在向记者介绍了建筑行业的审批手续以后表示,由于复印件极有可能出现伪造、涂改等情况,因此,在行业审核过程中必须要求对方出示资质原件。


究竟谁是拆迁人

    《行风热线》记者连续对灌南县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审批漏洞造成假评估机构滥竽充数,严重干扰合法拆迁工作的事情进行报道以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经过多天追踪采访,记者发现,时至今日,这一占地780亩的灌南县文体中心拆迁项目竟然存在拆迁项目实施主体不明、拆迁项目审批范围不明等多处违规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拆迁单位申请拆迁许可证时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这五份材料。

    而灌南县文体中心拆迁项目向160户拆迁户公示的却是不同机关审批的不同范围、不同位置的拆迁地段。被拆迁人周达洋委托代理人陈宽明,手持三份“文体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充满疑惑地告诉记者,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是人民中路北侧、泰州北路东侧,而县建设局批复的又是人民中路北侧、徐州北路东侧,可是连云港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却是人民西路北侧、新渔路东侧。同一个“文体中心”三家单位批复了三个不同的位置。

    另据记者了解,灌南文化体育局拆迁许可证有效期从2006年8月10日开始,到2006年12月30日结束,而目前灌南县文化体育局并未就“文体中心”拆迁项目办理延期手续,因此,在延期拆迁手续尚未批复之前,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目前所有拆迁活动都是不合法行为。

    而作为纠纷事件中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灌南县文化体育局面对记者求证“该局是否正在实施文体中心建设项目”一事时,已经到该局工作一年多的祁小莉局长却明确告诉记者,她刚刚来到这家单位工作,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她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更没有在党委会上研究过。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竟然不知道自己单位有这样一个占地近800亩的建设项目!是祁小莉局长真的不知道自己单位是法定拆迁人,还是灌南县拆迁办借用该县文化体育局的名义,单方面实施拆迁?灌南县国土局主管建设用地审批的封副局长和灌南县建设局法纪科的王蓉科长对灌南县文化体育局祁小莉局长的态度讳莫如深。

    灌南县拆迁办下达给周达洋的行政裁决虽然被撤消了,但是,此事无疑会影响到政府行政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损害了干群关系。同时,一个占地近八百亩的大规模建设项目,却没有一家审批单位和建设单位表示了解此事。面对这一“无厘头”的城建项目,记者不禁要问:究竟谁是拆迁人?相关拆迁部门,究竟何时才能依法与被拆迁人共同营造和谐的拆迁氛围?


          市电台《行风热线》记者    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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