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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检局首次截获无证废塑料
 
发布时间:2007年7月18日9时27分41秒
来源:连云港传媒网
 
 

    【连云港传媒网】日前,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在中韩班轮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时,发现一名旅客携带物中有8袋、重约150公斤废塑料,但该旅客无法提供有效的证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退运处理。

    废旧塑料资源被现代经济学家称之为“人类的第二矿藏”、“城市里的宝藏”,利用废旧塑料再生造粒,即可缓解塑料原料供需矛盾,又可大量节省国家进口原油的外汇。但在进口过程中,一些国家的不良企业以及国内个别不法企业以进口废塑料的名义将海外的洋垃圾进口到中国,不仅严重污染了国内的环境,更冲击了废塑料的加工应用产业。

    为了切实加强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的注册管理,规范对申请注册境外供货企业的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凡是向中国出口废物原料的境外企业,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注册;未获得注册的境外企业的废物原料,不允许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报检。入境时,货主必须提供《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本次在入境旅客携带物中发现这些废塑料,没有出口国官方提供的证书,也无相关手续,可以认为是违规携带。籍此,检验检疫人员当场予以截留,并作退运处理。同时,检验检疫机构特别提醒广大旅客,不要利用中韩班轮携带废物原料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引起违法处罚。(朱其太  罗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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