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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报往期回顾 >> 2007年07月20日 第29期 总第994期
法律服务
来源: 连云港广播电视报  发布日期: 2007-7-20    文字大小[    ]

 

    新浦区史小姐问:她的父母已在10年前离婚,自己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或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是说,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我国《继承法》也明确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离婚后,没有跟随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的子女,如果父亲或母亲不幸去世后,对其遗产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


    由连云港市司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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