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7月24日,东海县地震局受到全县通报处理。这是该县在软环境建设中对损害软环境行为“露头”就打的又一典型事例。
东海县地震局在没有收费许可权的情况下,2007年3月至2007年5月,两次开会研究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地震灾害预防管理费”,并决定将所收费款的15%提成给有关工作人员。两个月时间内,地震局“以工程地震灾害预防管理费”的名义,向全县12家工程建设单位共收取20.5万元违规款。而且,其中部分收款是以普通收据收取,并存入单位账外账。其典型的乱收费行为,严重损害了全县的软环境建设。东海县县委决定,对县地震局乱收费行为负有相关责任者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及组织处理。
从去年以来,东海县因损害软环境受到查处的人员已有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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