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根据群众举报,东海县纪委近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东海县海洋与渔业局有关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王某某在任该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期间,存在贪污并非法所得人民币达10余万元。局长助理吴某某以虚增培训费方式贪污、挪用公款5500元。同时查实王某某、吴某某共同出资,以亲属名义违规注册成立东海县金广水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且单位长期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0.6万元,全部用于非法开支等问题。
东海县纪委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吴某某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给予县海洋与渔业局会计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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