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的十字街在上下班时是个极为恼人的地方,密不插针的街道上,我只能似蜗牛般缓慢而行。不过这也有几分好处,我可以乘这个机会仔细观察这个古老的城镇,她的民俗人情,她的饮食生活……
卤菜正是这个街头一道长久不变的风景。在我的印象中,港城卤菜花样很多,风味也比较独特。十字街短短数百米的路面上,更是汇聚了N多个卤菜摊点,这其中不乏“史猪头”、“李字”等小有名气的品牌,在街头巷角的玻璃橱中静静地卧着。于是,八月燥热的空气中,又多了一份浓浓的酽香。
卤菜属于那种“下里巴人”的菜肴,无论从大红大紫的色相,或是浓重油腻的口味,卤菜都暗合了老百姓对红火热闹的生活的向往———虽然在浓厚卤汁的“重重压迫”之下,它对活色生香的期盼,似乎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猪头肉算得是卤菜中的一朵奇葩。品尝着猪头肉的肥美鲜香,绝对没有人会考虑筷下的肉原是来自某个相貌丑陋的家伙。钱钟书不是说了么,鸡蛋好吃,何必追究是哪只母鸡下的呢?在连云港,我曾经品尝过很多家卤菜店的猪头肉,味道却与其他城市颇不相同:肉显得干,有股淡淡的烟熏味,让人感觉不到卤汁的存在。有时候店家会给你一小袋调料,那其中辣子又挺多,洒在肉上往往盖住了猪头肉的糯香,这点小小的毛病曾经让我很不爽。直到多番吃下来,这个观念才得以改变:卤汁乃是辅料,一味追求卤汁的鲜美而忽略猪头肉的糯香,是为舍本逐末。一盘肉尚且如此,推而广之,为人处事岂可不慎耶?
宋人的《仇池笔记》中有这么一段故事:王中令平定巴蜀之后,感到很饿,于是闯入一乡村小庙,却遇上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和尚,王中令大怒,欲斩之,不料和尚全无惧色。王中令很奇怪,于是向他讨食,不多时和尚献上了一盘“蒸猪头”,并作诗一首:“嘴长毛短浅含膘,久向山中食药苗。蒸时已将蕉叶裹,熟时兼用杏浆浇。红鲜雅称金盘汀,熟软真堪玉箸桃。若无毛根来比并,毡根自合吃藤条”。王中令大喜,于是封那和尚为“紫衣法师”。一盘猪头肉也能换得显荣富贵,这倒是一段佳话。话说回来,自古以来,供奉祭神总要用猪、牛、羊三牲,后来简化为三牲之头,猪头即其中之一。今人拿来蘸酱汁或是卷煎饼吃,不免让人感到有种“僭越”的罪过。
卤菜中,鸡鸭又是常见的原料。家门口的“李字·明霞卤货”是我常去的地方,小小一方门面很是素净,夏天里总是开着足足的冷气,鸡爪、鸡肝、鸭肫等卤货一盘盘摆放着,惹得人耸鼻垂涎。我常想,如此零碎而精致的物事长久以来受欢迎,大概是国人曾经多年食物匮乏的一个明证吧。正因为缺乏,所以先人们舍不得放弃食物的每一个部分,而对之精研,终于让我们这些后辈得以一饱口福。

“李字”所售的鸡爪比较大,因此皮肉显得稍多一些。说实在的,啃食鸡爪是个极需耐心的过程,切不可囫囵吞枣,像我这样的猴急之辈往往三两口撕下富含胶原蛋白的表皮,草草吞咽了事,而高明的吃家则能做到像啮齿类动物那样,一丁点皮肉也不放过,其鸡爪骨架之干净完整,简直可以拿去作动物标本示范。

鸡肝的鲜美完全是另一个境界。如果说啃食鸡爪的乐趣在于“上下求索”,品尝鸡肝则在于回味。嚼一口,满嘴绵香,甚至在咽下去之后许久,口腔中的余味仍不散去。《本草经疏》说它“补肝肾,治肝虚目暗”,益处多多。对于这样的好东西,吃之时我习惯略蘸一点酱油,细嚼慢咽,调料虽简单,却可以回味无穷。与鸡肝不同的是,鸡肫的口感要厚实得多,好像是在吃瘦猪肉,只是外圈带有的一层皮状物嚼起来多了一种脆感。上好的鸡肫松软可口,鸡香十足,乃是酒徒的上佳菜肴。
当然,卤菜的美味远不止这些,它乃是实实在在的人间烟火,因此千百年来得到老百姓的深深喜爱。这让我想起有次中午午睡,对桌同事满面红光,微作鼾声,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想拿筷子戳戳———好大一盘卤猪头,得,几天没吃卤菜,又挂念起来了。
本报记者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