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区张女士问:我一周前被电动车撞伤住院花了不少钱,但肇事者至今未赔我一分钱。因我早已下岗,家里生活困难,想申请法律援助。那么,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救济凭证或者出具的经济困难书面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包括: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情鉴定结论,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单据及误工证明等。
由连云港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