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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情经过:
许彬彬同学原是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初中二年级四班学生,当时的班主任是井老师,2005年9月开学仅一周,许彬彬因未遵守课堂纪律,井老师令其教室外罚站,后因该生心中不服顶撞老师,被老师勒令回家思过,两天后家长欲将许彬彬送回学校继续上课,竟遭到班主任老师的拒绝。随后家长多次与班主任老师就此事进行沟通,但老师仍拒绝该生返校上课,并告知其家长,要求家长将其另作安排。随后家长多次与校方交涉,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家长被迫将该生另找学校借读。办理借读后,家长要求学校给该生办理退学手续,并退还该生的培养费4000元和其他杂费300元,学校不愿意办理退学手续,但在退费方面却找借口耍赖皮,一再推脱,到现在未有结果。
学生顶撞老师是不对,但学校本是教书育人之地,该生又是在国家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范围内学习,连云港外国语学校用耍赖皮的方式来处理此事,这样有辱“名校”声誉,“名校”耍赖皮--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事已至此,家长认为学校既没有尽到培养的责任,又没有尽到教育的义务,理应退还所有的培养费,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敬请教育局各级领导祥查。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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