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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鉴证程序
 
发布时间:2007年9月30日17时24分14秒
来源:连云港传媒网
 
 

①当事人提交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两份和填写好内容、单位盖章的鉴证花名册两份;用人单位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用人单位不是法人的,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劳动者的身份证或与身份证明有关材料,其他材料,如解除合同证明,终止合同证明,就业登记证等。

②对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及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在合同文本上签章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

③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及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告知当事人予以补正。

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予鉴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在合同文本上注明。

⑤按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鉴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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