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孟宪著)为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忠于法律,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连云港、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日前,市司法局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在全省第一家制定并下发了《连云港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十条禁令”》,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提出明确要求和严肃规定。
为确保“十条禁令”落到实处,这个局还制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凡违犯上述禁令者,将分别依据《律师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机关吊销其执业证书,清除出法律服务队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条禁令”的内容包括:严禁私自办理案件、公证、鉴定和收费;严禁在规定收费标准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严禁与其他诉讼参与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严禁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严禁泄露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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