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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租住将实施新规定
来源: 连云港电视台  发布日期: 2007-12-8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记者:刘连文 沙丽 梁鑫)国家九部委今年12月1号联合发布了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对各地的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我市根据这一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的廉租房建设发展需要,也即将出台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与以前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不同的是,新《办法》明确规定: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还将利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和社会捐赠资金等多种渠道进行筹措;在廉租房供应方面,新办法增加了一项“租金核减”的供应方式,即根据廉租房住户的家庭收入状况,逐月核减廉租房的租金。

   此外,新《办法》还将对我市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批制度做出明细规定,首先经过街道、工会的初审,然后再由房管局进行逐户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合格后再对廉租住房进行分配,并按申请先后情况实行轮候制。

【责编: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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