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我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自1999年启动以来,目前已在公、检、法、司、技术监督、广电、工商、劳动、教育等九个系统全面推开。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动员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我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现状
(一)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1、加强了行业合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分层次推进创建活动。在各行业系统建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各级行业系统领导小组为龙头,制定相关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创建实效。纵向上,在广泛开展省、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获得市级荣誉的维权岗积极向省级、全国级荣誉称号努力,形成分层次推进的势头。横向上,不断拓展创建行业,扩大创建的覆盖面,推动创建工作的规模化运作,今年,创建工作将向文化、民政领域拓展。
2、细化、量化各行业创建标准,初步确立规范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流程。即“申报→创建→考核→命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整个流程之中,落实到创建的每个环节之中,各系统的创建有章可循,对照标准,努力争创,确保了创建活动高效规范运作。
3、抓好了创建过程,注重示范带动,形成了浓厚氛围,确保了工作成效。通过申报,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在争创单位的基础上择优命名一批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各系统结合自身特点围绕本职工作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有机结合,开展了各具行业特色的创建活动。
4、初步建立了创建工作管理机制,把好创建质量关。结合行业实际,初步完善了创建、考评、管理和表彰机制。通过逐级申报、命名以及复评,提升创建的质量。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系统中涌现出了大批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有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8家,市级23家。
(二)各行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公安系统各基层单位以派出所为主体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认真整顿、维护中小学周边秩序,加强学校周边群防、群治工作,不发生拦路抢劫、伤害中小学生案件。他们还依法严惩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团伙,认真登记,处理每一起危害青少年的犯罪案件,并及时向学校或家长通报查处情况。深入学校,对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法制教育活动。
法院系统通过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加强了少年法庭建设,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中,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积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提高了审判质量。并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制裁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创建单位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做好庭前准备,选准感化点,进行庭前教育;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庭审环境,加强庭审教育效果;立足于教育、挽救,正确适用刑罚;开展庭后帮教,巩固审判成果。还延伸工作手臂,与学校、社区结对,利用手头生动的案例对青少年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
检察系统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结合办案,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逮捕、起诉、庭审、庭后帮教等环节,积极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悔罪改过,鼓励他们重新做人。同时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并做好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年人的侦查、审判、关押、改造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单位把青少年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在青少年中广泛普及法律常识,与社区、学校、家长密切配合,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道德素质教育,通过上法制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基本上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无力负担法律服务费等特点,积极为青少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和经营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文化制品的行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工作;积极查处涉及侵害青少年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强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外,还注重对青少年和经营者的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就学校门口流动、不规范的无证无照摊点,违反食品卫生法私买私卖的行为,销售色情、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的活动及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游戏机房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和取缔。
质量技术监督单位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有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商品的行为,并定期不定期对涉及青少年学习、生活、娱乐的文化用品、食品、玩具、眼镜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和整顿。加强对大型游艺机和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确保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实施“光明工程”,对我市眼镜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眼镜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了青少年的视力健康。
文化部门在查处文化体育市场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特别关心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对各种小书店的稽查侧重于学校附近的小书店的稽查力度,以书店中的“小人书”、 “口袋书”为重点查处内容;对棋牌经营场所,告诫业主,要劝阻那些带着孩子来玩的大人们;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也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玩游戏机的劝阻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广电系统积极发挥舆论、传媒优势,对青少年加强精神文明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鞭笞侵权行为,为青少年提供了许多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有效地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市广电局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结合栏目特色,注重人文关怀,以各类援助未成年人活动为载体,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监督检查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增强青少年劳动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采用举报专查、日常巡查和企业劳动用工年检等多种形式,始终不懈打击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发挥了“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为保护青少年“受教育权”、“人身安全权”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对当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评价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当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的评价
1、初步构建了青少年维权网络,争取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各创建单位在活动中,相继成立了各行业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权益部,负责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共同制订了各行业创建条件和标准,明确了创建实施步骤,以确保创建活动最终取得实效。初步形成以未保、共青团组织为纽带,以各行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或争创单位为依托的青少年维权联动服务网络。
2、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进一步形成,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创建活动的参与者都是各系统的基层单位,他们处在基层,处在社区,直接面对侵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5年来,各基层单位立足本职,围绕行业文明和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这个中心,结合各系统工作实际,积极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工作领域,通过各级青少年权益保护机构或自行开设的服务窗口贴近青少年,为青少年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服务。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公开维权电话,实行“承诺制”,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使创建工作既主题鲜明,又异彩纷呈,充分起到教育、服务未成年人的作用,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3、延伸了青少年保护的手臂,增强了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助。
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创建过程中,以“切实履行维权职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延伸工作手臂,开展维权岗创建工作及服务内容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依托社区警务室、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开展各类争创活动,并引导优秀维权岗的工作职能向社区、学校延伸。公、检、法、司、部门在社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青少年食品用品质量监督检查,劳动部门开展童工及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检查,文化、广电部门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加强对不良文化的检查清理。团市委、未保办则选择当前青少年成长中的一二个热点、难点问题,选准主题、搞好策划、注重宣传,努力通过系统性强、影响力大的活动,增强维权工作的社会实效性。
4、切实为青少年特别是弱势群体、违法青少年等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帮助。
政法系统立足审判、检察、管教等职能,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司法保护、法律援助,并在侦查、检察、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中充分考虑其身心特点,维护他们的权益。广电系统以电视、广播等为工具,以各类援助弱势群体活动为载体,以专题栏目、公益广告等为媒介,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导向,不仅引导全社会对弱势少儿、失足青少年加以关注,还在舆论监督上督促有关部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各系统结合工作特点,在创建活动中,开展了具有行业特色的维权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弱势少年和违法少年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帮助。
(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创建活动开展上,部分行业及其领导对工作重视不够。在创建之初,虽然各行业系统都先后建立了创建活动的领导小组,但是在整个创建过程中,个别行业对此项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创建工作没能与本职工作很好地相结合,从而没能形成普遍共识和相对比较完善的创建体系,导致创建工作浮于表面,创建成效不够显著,创建活动流于形式。
2、创建范围上,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创建过程中,某些行业因领导重视,能与部门工作很好的结合,创建工作就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突出;而另外一些部门,或因为系统上下不够重视,或不能与本职工作很好地结合,争创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在地区之间,也因为本身的工作基础原因,整个系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性。城区起步较早,但是,在绝大多数地区,就没能真正在基层营造出争创氛围。
3、创建机制上,尤其是奖励表彰机制和监督退出机制不完善。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奖励监督机制,是创建活动的动力,只有完善整个创建工作的内在机制,才能提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团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就目前而言,各系统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活动中,并没有制定出与自身工作相配套的完善的激励表彰机制,工作付出与所得相脱钩,致使个别争创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其次,监督退出的淘汰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命名,没有淘汰,一方面导致了创建单位的工作惰性,安于现状,缺乏竞争意识。另一方面也使整个创建工作陷于停滞状态之中,缺乏活力。
4、创建领域上,部分行业可持续发展潜力不足,创建基数不够。创建工作开展五年以来,有条不紊地向九个行业分层次逐步推进。但是,在部分行业中,由于各系统本身的行业特点,其下属单位少,人员不多,可供创建的领域十分狭窄,从而使创建工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即将面临下属可创建单位全部争创完毕的状况。如检察系统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中,目前八个县、区有6个都已创建成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创建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创建的层次有待于向省级、全国级荣誉提升。
5、创建作用上,维权岗的网络联动体系优势发挥不完全。当前,创建工作虽然已在九个行业系统中全面铺开,但是,未能很好的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行业在争创过程中,基本上各自为阵,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和信息交流,有的行业没能与团委、未保委等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就有关青少年权益问题达成共识,未能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网络互动作用与整体维权优势,这就使得维权工作的开展和维权力度打了折扣。如法院、检察系统在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过程中就碰到类似问题,挽救工作得不到校方的配合,帮教工作缺乏帮教基地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未保委发挥协调作用,联合各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三、建议
1、进一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各行业领导的支持和重视。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是青少年维权岗得以生存和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各争创单位和命名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和重视,规划机制,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对于创建单位自身而言,首先市未保办要以提高具体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为目标,定期对“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进行培训,提供互相各单位之间互相交流经验,外出参观考察的机会,以加强其素质,深刻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使之更好的发挥作用。其次创建单位要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将创建工作与系统的中心主导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扎实有效的开展争创活动。
2、进一步拓宽争创领域,确保可持续发展。要继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必须摸索新路子,探索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不同模式,探索将青少年维权工作与行业特点、岗位特点和社区工作结合起来的更好方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青少年维权措施体系,以确保争创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要提高活动的参与程度,推动创建活动向各系统的基层单位延伸,培育更多的维权工作实体,促进青少年权益事务齐抓共管,形成维权网络。要延伸维权岗的服务手臂,在家庭、社区、学校等领域发挥维权岗的积极作用。
3、加强对现有市级创建单位的管理。要进一步深化争创工作,鼓励向更高层次深化;要以监督激励制度为核心,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政策法规、督促检查、激励表彰、监督退出等机制建设,从而保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先进性和维权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要通过争创活动,探索日常创建活动与大型主题活动相互促进、常抓常新的推进机制,形成网络互动,有效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应有作用。
4、进一步发挥县市区未保委的作用,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作为各级未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县区要抓紧成立未保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在召开会议、组织开展面上活动的过程中,组织动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参与活动,并在创建过程和日常工作中,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为创建单位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指导。
5、加强对典型单位的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合力。在命名表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同时,还要在新闻媒介、青少年维权简报等上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并以召开现场交流会,挂牌示范等形式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此外,还要充分运用社会渠道和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学校青少年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扩大自身影响。
【责编:周秋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