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记者:郭昌 刘朝晖 曹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下发通知,严格规范年末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行为,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采取种种方式恶意规避法律规定的义务,直接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确保《劳动合同法》于明年1月1号起顺利施行,市劳动保障局出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之一:
一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属于市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范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规模性裁员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通知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报告之日起15天内,认为不符合法定裁员条件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各级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通知还要求,对用人单位违规裁员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应及时监察,责令改正,督促用人单位与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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