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 亮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岑俊忠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马继祥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春生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李 智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徐川家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胡云红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邓维鉴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周 琴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
刘 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委员会主任;
冯亚茹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姚新和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玉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荣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杨思兰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宝明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春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作介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金枝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川家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马继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炳军为连云港市人事局局长;
李玉章为连云港市体育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建成连云港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杨永生连云港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斌、李翔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胜利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朱斌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朱斌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鲍永生辞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鲍永生辞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玉章、阮冰辞去连云港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李玉章、阮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玉章、阮冰辞去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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