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鲍永生辞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鲍永生辞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编: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