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斌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07年12月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朱斌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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