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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农民工社保接轨城镇职工
 
发布时间:2008年1月6日11时36分39秒
来源:扬子晚报
 
 

    【连云港传媒网】近日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一系列政策明确,无论户口是否在本地,农民工都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的监控,对发生过工资拖欠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预留不少于两个月职工工资数额的保证金。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或未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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