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记者从姜堰市纪委获悉,2007年,该市共清理出闲置土地330宗5074亩,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689.6万元,有效盘活118宗2155亩,协议追加投资和开工建设137宗1569亩。
该市规定,对土地征用闲置两年以上的,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注销土地登记,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后,依法收回;对在建项目无法实施到位的,其土地包括地面附着物协议收回,用于重新招商引资;对达不到投资强度、时开时关、土地利用率较低的,限期限额追加投资,否则依法收回。
【责编:张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