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拿出去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11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保障。
按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今年国务院又新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保障体系。
为使更多低收入家庭能尽快受益,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等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使增值收益最大化,以提供更多的廉租房资金,不断扩大廉租房覆盖面。
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政府有关文件,已启动廉租房建设工程,拨付了公积金增值收益311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如果按目前经济房平均价换算,预计动工建成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廉租房,能为本市提供40套廉租房源;如果采用货币配租方式,可以增强近1000户低收入家庭承租住房消费能力。廉租房资金动作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功能内涵得到进一步拓展,不仅为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住房资金融通能力,还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托低性的保障。
【责编:吴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