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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层如何才能“为富且仁”
 
发布时间:2008年3月11日11时13分11秒
来源:新华网
 
 

    【连云港传媒网】8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王健林、刘红宇、刘迎霞、徐冠巨、韩方明等五位新阶层人士出席,畅谈社会责任。其中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在回答记者提问的关于新阶层代表是否能够替穷人说话时称,作为政协委员,不能仅仅为富人说话,也绝对不能为富不仁(3月9日《京华时报》)。

  全国政协提供的背景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数约为7500万人,他们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无论从人数规模还是从发挥作用方面看,新的社会阶层都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正因如此,社会才会如此关注新阶层的社会责任,并期望通过他们的言行,引导社会,建立起富有中国特色并与时俱进的社会责任架构。

  从五位委员的发言中很高兴看到,新阶层们是愿意“为富且仁”的。那么,新阶层们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我以为,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遵守法律。一些新阶层为何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财富积聚具有“原罪”。遵守法律,首先应该表现在积聚财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少缴,该给员工的薪酬一分不能少给。王健林委员所说的,“既要追求财富数量,又要追求财富的品质”,应该即是此意。富起来之后,同样应该把自己的一切言行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依恃自己的财富,践踏法律,欺压弱者。

  第二,回报社会。新阶层应该尽其所能,为社会做点贡献。卡内基曾经说过:“个人财富的积聚常常有赖于社会的帮助,社会所赋予的社会财富应由个人回归给社会。”如果说卡内基是“绅士富人”,而我们的一些富人则只是“草莽富人”。那种自己富起来,对公益事业一毛不拔,对弱者不屑一顾的人,是很难称得上“仁”的。

  “为富不仁”与“为富且仁”,虽仅一字之别,其中却蕴含着人生观、价值观和财富观的巨大差别。令人欣喜地看到,新阶层有成为“为富且仁”的意愿,而社会应该帮助他们。一方面,建设现代文化,引导他们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财富观;另一方面,加大制衡机制建设,不给富人们“为富不仁”的机会——给他们施以法律惩罚和道德谴责。若能这样,再加上新阶层们自身的努力,完全可以相信,新阶层的社会责任感会大大提升,更相信,绝大多数新阶层会称得上“为富且仁”。(毛建国)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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