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2007年12月省司法厅对全省司法所进行必要的装备配制,灌南县司法局所属的14个司法所均配制警用摩托车一辆。
为了能够正确发挥装备作用,使用好警用车辆,保障安全,该局对警用摩托车发放,把好“两个关”,强调“四项纪律”。即:一把好驾证关,各司法所凭摩托车驾证领取车辆,无驾证的必须申办驾证;二是把好存放关,车辆存放场所必须装有防盗设施。四项纪律则是:按规定使用警灯、不得公车私用、车辆不得外接、驾乘人必须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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