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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河有了自己的“水上交通法规”
来源: 连云港电视台  发布日期: 2008-3-28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记者:段潇 王伟宇)3月28日上午,记者从连云港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4月1号起,《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在灌河水域实施。 

视频:灌河有了自己的“水上交通法规”

    灌河位于苏北沿海中北部,具有河海相通、江河相通的优势,是苏北唯一在干流上没有设闸的黄金入海通道,航运条件十分优越,素有“苏北黄浦江”的美誉。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与灌河水域相适应的特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定,造成灌河水域内通航秩序混乱,大量客渡船、危险品船超载运输加剧,岸线资源浪费严重,制约了灌河水域的长足发展。

    《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就是专门针对灌河海事管理的第一个综合性规范文件,对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依据、目的、管辖范围和实施机关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统一,同时还从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通航保障、危险货物监管、防污管理、渡运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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