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为保证本次比赛的公正性,经连云港电视台大型综艺栏目组研究,特制定本规则。本规则经连云港市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本规则的解释权归综艺栏目组。
一、参加条件
1、报名对象:
本市和外地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均可参加。
2、 参赛曲目:
(1)自选参赛曲目,内容要文明健康、通俗时尚;
(2)参赛歌曲的伴唱载体一律使用卡拉OK激光伴唱盘(歌手自备);
(3)参赛歌曲的题材、形式、风格不拘,以通俗唱法为主,也兼顾民族、美声等其它唱法。原创歌曲适当加分。
3、演唱形式:采取独唱形式,伴奏使用伴奏碟片。
4、比赛着装:比赛服饰要充分体现当代青年的风貌特点,与歌曲内容相衔接。
5、其他:进入决赛后,选手可自带伴舞、和音演员等。
二、报名办法
1、市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可到学校团委领取报名表,集体报名;也可以到时代超市、特易购超市、电视台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2、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2)歌手身份证复印件;(3)2寸免冠标准照片一张、艺术照或生活照片一张。(4)填写“选手信息表”( 个人喜好、青春宣言等)
3、进入决赛的选手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参赛歌曲歌词(含词曲作者姓名;如选手演唱的歌曲与初赛相同,可免交)5份;(2)演唱伴奏光盘。
4、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参赛歌曲歌词(含词曲作者姓名;如选手演唱的歌曲与初赛相同,可免交)5份;(2)演唱伴奏光盘。
7、选手的比赛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
三、选手须知
1、所有参赛选手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比赛,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所有参赛选手须尊重评委和工作人员,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期间,所有获奖选手的肖像使用权属于主办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4、所有参赛选手有权利维护比赛的公正性;
5、所有参赛选手对比赛中出现的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有权利向赛事组委会申诉,依照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四、大赛公证
1、大赛委托连云港市公证处全程监督;
2、大赛的总体规则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监督执行;
3、决赛、总决赛都有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并在颁奖晚会进行“公正词的宣读”并出据公证书;
4、获奖选手“短信网络人气指数”的开启工作在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五、大赛评判
1、评委组成:
海选由校园歌手PK总导演、专业人士、该校音乐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决赛、总决赛的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我市音乐界专家、教师、权威人士担任。
2、选手晋级条件
由评委、现场观众、以及场外观众的支持率共同决定。
3、评分标准:(给评委做参考的)
10分制,主持人现场公布歌手得分,评委为获奖选手颁奖。
(1)歌曲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
(2)音色音质满分为1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3)演唱技巧满分为2分,要求歌曲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处理演绎出色。
(4)仪表仪态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靓丽时尚、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5)感染力满分为2分,要求与观众有互动,现场气氛好;
(6)观众支持率3分,短信、网络投票支持率和现场举荧光棒的数量为依据。
六、奖项设置(在颁奖晚会颁发)
1、校决赛
校决赛冠军可获得价值1千元的奖品
2、总决赛
“人气王”、 “最佳上镜奖”可获得价值1千元的奖品
总决赛季军可获得价值2千元的奖品
总决赛亚军可获得价值3千元的奖品
总决赛冠军可获得价值5千元的奖品
3、另设组织奖:
七、栏目播出
每周三、周六两次首播(每周其他时段为复播,详见《连云港电视报》);
【责编: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