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汪强)连云港海事局3月29日披露,我省首部河海一体化海事管理规定――《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由江苏海事局批准发布,将从今年4月1号起在灌河水域正式实施。

灌河位于苏北沿海中北部,具有河海相通、江河相通的优势,素有“苏北黄浦江”的美誉。随着我市“一体两翼”港口发展战略的实施,灌河的开发利用正在加快推进。

但是,由于缺乏与灌河水域相适应的特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定,造成灌河水域内通航秩序混乱,大量客渡船、危险品船超载运输加剧,岸线资源浪费严重。

《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就是专门针对灌河的特点制定的海事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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