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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设置中小学“校长接待日”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3-31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日前,市教委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长接待日”活动,接待日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记者获知,设置“校长接待日”的目的,是为了深入开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的渠道,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知要求各城区学校、农村中学、中心小学要设立固定场所,配备明显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校长接待日活动第一责任人,活动参加人员一律佩戴专用标志,实行挂牌上岗。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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