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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 何时整改?
来源: 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日期: 2008-4-11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李维维)对于现在配套设施完善的居民小区来说,稳定的电力供应是最基本的要素。然而,对于包括普天安小区、七一六研究所和博纳花园在内的部分居民来说,这是他们苦苦期盼的事情。

    在博纳花园,记者见到了饱受临时用电折磨的居民。他们告诉记者,“一到收费的时候就是工业用电,我们该享受的峰价谷价都没用上。临时用电价钱方面我们承受不了。”

    临时用电是对一些基建工地、农田水利还有市政建设这样一些非永久性的用电可供给的临时电源。临时用电容量是按照基建施工时候容量配置,容量相对比较小,居住小区如果使用临时用电的话,因为变压器容量以及电力电缆导线截面等不能满足实际的用电需求,就容易造成小区内频繁跳闸,甚至严重的变压器烧坏。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不少临时用电小区居民家中的电器都出现过损坏。普通的居民用电分为峰价电、谷价电、分别是5角多、3角多一度,而临时用电的小区电价则是固定的7角多钱一度,对于不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正常的电费缴纳通过规范的银行网点,而临时用电则是开发商或者物业人员随机收取,管理混乱,无章可循。

    按照规定,电力改造应该和小区建设同步进行。然而,事实上,很多家庭已经入住3、4年了却仍然在使用临时用电,断电跳闸时有发生,一到冬天、夏天用电高峰期更是频繁断电。至于原因,开发商为了躲避配电设施改造所需要投入的大笔资金是导致这些小区外表风光实则用电没有保障的直接原因。记者从电力部门得知,今年3月份连云港市经贸委、规划局、建设局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明确对临时用电做出要求。

    市供电公司客户部鞠敏像记者介绍:“对于居民已入住并仍使用临时用电的住宅小区,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责令该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部门在对其免检考评时进行不合格,实施前已经获得规划合格,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解决。”

    至于居民在用电过程中如何辨别家中是否是临时用电以及如何正当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市供电公司客户部鞠敏说:“可以通过使用的电表还有电费缴费卡可以判断,如果是正式用电,居民用电的电表是供电公司安装的,上面有供电公司的编号,客户可以持供电公司发的银行缴费卡到我们银行网点缴纳电费,如果居民发现本小区发现是临时用电的话,可以督促房地产开发商抓紧实施正式用电,如果开发商不愿意实施,居民客户可以通过一些正常的渠道向电力行政管理,建设管理部门等反映,由这些主管部门让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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