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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率24日起由3‰降至1‰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3日21时7分38秒
来源:央视
 
 

   【连云港传媒网】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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