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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中小学招聘教师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5-4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化教育优先,建名校、聚名师、创名牌,构建一流教育体系”的战略决策,整体推进全区教师队伍的教育现代化水平,本着“尊重需要、重点引进、合理调配、优化结构、整体提高”的工作方针,遵循“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和新教师。

    一、专业人数

单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专业要求

人数

职业高中

01

数控教师

本科

数控专业

3

02

物流教师

本科

物流专业

1

 

中学

03

语文教师

本科

汉语言专业

2

04

数学教师

本科

数学专业

2

05

英语教师

本科

英语专业

2

06

物理教师

本科

物理专业

1

07

化学教师

本科

化学教育

2

08

体育

本科

体育专业

1

09

美术

本科

美术教育

1

10

思品教师

本科

政治、教育心理学

1

11

历史教师

本科

历史专业

2

12

地理教师

本科

地理教育

2

小学

13

英语教师

专科以上

英语专业

6

14

语文教师

本科

汉语言专业

3

15

数学教师

本科

数学专业

2

16

计算机教师

本科

信息技术专业

1

17

体育教师

本科

体育专业

3

18

音乐教师

本科

音乐教育

1

19

美术教师

本科

美术教育

1

20

科学教师

本科

教育学、生物、物理

1

21

幼教教师

专科以上

幼教或学前教育

2

合计

 

 

 

 

40

    二、应聘条件

    (一)骨干教师

    年龄35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男教师,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女教师,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

    (二)新教师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0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7届没有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小学英语及幼教专业教师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其它专业教师须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手续

    1、报名时,骨干教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新教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07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15日。

    3、报名地址:连云区东部城区就业广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市在职教师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外地应聘者可以通过网上预报名,报名邮箱地址:rshkwb@163.com,但以现场报名为准。咨询电话:0518-82312005、传真:0518-82312005。

    四、考试方法

    (一)初试

    初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初试成绩。

    初试成绩排名在学科岗位计划招聘数内的以下两类人员,不参加复试,直接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合格者直接录取。

    1、硕士、博士毕业生(包括2008应届毕业生),2008届国家211重点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2、特级教师,获县区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市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参加复试人员按学科录取后的岗位数,以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如果人数不足1:3,按该学科实有人数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采用说课或上课的方式,按照学科(或相近学科)进行分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聘人员说课或上课进行评定。

初试、复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内容及考试时间详见《连云区招聘教师工作日程安排表》(见http://lyedu.lyge.cn)。

    五、体格检查

    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并设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依据合格分数线确定体检名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在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管理

    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录用,由区教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待档案审核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学校。

    2008年录用教师直接纳入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统一管理,属全民事业单位人员性质,享受我区在职教师的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区劳动人事局 连云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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