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5月7日,东海县从国家商标局拿回了“东海水晶”证明商标注册证,标志着东海水晶有了“金”字招牌,对加快与国际接轨,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为促进东海水晶的品牌化发展,保护东海水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东海工商局成立了东海水晶行业协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东海水晶”证明商标,经过三年多的积极争取,获得核准注册。
【责编: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