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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水晶有了“金”字招牌
来源: 连云港电视台  发布日期: 2008-5-7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电视台报道:5月7日,东海县从国家商标局拿回了“东海水晶”证明商标注册证,标志着东海水晶有了“金”字招牌,对加快与国际接轨,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为促进东海水晶的品牌化发展,保护东海水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东海工商局成立了东海水晶行业协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东海水晶”证明商标,经过三年多的积极争取,获得核准注册。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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