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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办高校招生广告需审核
来源: 连云港传媒网  发布日期: 2008-5-12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日前,记者从市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获悉,即日起将对民办高校招生广告进行审核备案,凡是在我市面向社会秋季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单位,均须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据了解,招生简章须包括以下内容方可备案: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名称全称;学校为民办性质;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及招生办法;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和种类;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其救助办法;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招生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查询网站等。

 
 

【责编: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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