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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规定防止液化气乱涨价
来源: 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日期: 2008-6-2    文字大小[    ]

    【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记者:王洪平)为严防液化气乱加价行为,稳定市场液化气价格,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市物价局6月2日发布紧急规定,要求市区液化气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2%。这项规定执行期为1年,各县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台新规定。

    近段时间,由于国际市场油价偏高,国内市场许多炼油厂家缩减产能,带动液化气价格同步上涨。目前市民常用的14.5公斤瓶装液化气,每瓶价格达到109元,较上个月同比上涨11%,未来一个阶段预计还将继续维持高位运行。

    我市液化气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市民生活开支的增多,为严防我市商家对液化气乱加价、抬高瓶装液化气价格,市物价局要求,市区各个液化气供应站点的液化气零售价格,都不得超过气源进货价格的12%。为确保新规定落到实处,市物价局将对市区各个液化气站点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没有执行新规定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公开曝光。
 

【责编:张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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