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传媒网】京都房开的两栋居民楼位于朝阳东路天都宾馆附近,上面住有42户居民。近日,业主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们在足额交纳水费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却将业主在两年前交纳的4200元水费押金据为己有。
事情还得从户表改造说起。2005年底,该楼宇在户表改造前,每户均向自来水公司交纳了100元水费押金和户表改造费。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承诺,等户表改造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每户的用水量(户表改造期间),对水费押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而在今年6月10日,市自来水公司新海营业所在居民楼下贴出通知:2005年12月改户表时共欠水费12537.66元,水费押金4200元抵充水费,还欠8377.68元,考虑开发商已销户等原因,水费不再追究。
“自来水公司怎么能这样呢!我们都是足额交纳水费的,自来水公司怎能将我们的押金抵充水费呢!”看到通知后,京都房开的业主们非常气愤。据业主王先生说,他们在户表改造之前,业主的水费都是按时足额交给开发商的,而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将水费交给自来水公司。“这是自来水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但自来水公司凭什么扣除我们的4200元押金呢。”
对此,市自来水公司新海营业所的一名王姓所长透露,12537.66元的水费包括户表改造之前和改造期间所欠的费用,虽然业主已经将费用交到了开发商手中,但开发商始终没有将水费交到公司。而现在,开发商已经销户了,我们向谁要?王所长表示,只要能将拖欠的水费交上,押金一定退还。
很显然,导致自来水公司扣除业主水费押金的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将业主已经交纳的水费交给自来水公司。那么,自来水公司拒退业主水费押金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呢?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的侍江律师认为,自来水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委托关系,所以业主在已将水费交给开发商,而开发商没有将水费交给自来水公司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用业主的押金抵充开发商拖欠的水费是不对的,自来水公司应该直接找开发商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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